技能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证招生简章


发证部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工种
级   别
培训时间
合计(元)
电   工
中   级
3周
2000
电   工
高   级
5周
2300
电   工
技   师
10周
2300
电   工
高级技师
10周
2500
   工
中   级
3周
1800
   工
高   级
4周
2000
   工
技   师
10周
2300
   工
高级技师
10周
2500
焊   工
中   级
2周
2500
焊 工
高   级
3周
2800


报名须知

一、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一)电工、焊工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1年(含)以上。

(2)本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

①焊工相关专业:焊接加工、焊接技术应用、金属热加工(焊接)、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焊接技术与工程。

②电工相关专业: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梯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煤矿电气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工业网络技术、机电技术应用、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纺织机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等专业。


(二)钳工技能鉴定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注:

本职业: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下同

相关职业:模具工、机床装配维修工、飞机装配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等,下同。

本专业或相关职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备装配与维修、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工程机械维修、新能源汽车制造与装配、船舶建造与维修、飞机制造与装配等,下同。


二、开班当天需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报考电工、焊工类需提交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2工作年限承诺书1(按标准格式,可在学校网站下载)。

3、需交大一寸标准白底彩色相片3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工整写上姓名)

三、报名时间

随时接受报名,报名达到15人即开班。